活期存款今起按季结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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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 07:15 大众网-生活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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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日报9月20日讯(记者 魏传强)记者今天从省城各大商业银行获悉,各家银行已经陆续接到总行关于执行“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新规定”的相关文件。从9月21日起,各银行将执行新的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方式,活期由按年计结息改为按季度计结息。 今天下午,记者在建行泉城支行看到,该行已经将调整公告张贴在了大厅内。此次执行的新规最明显的变化就是:个人活期存款由按年结息调整为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
记者同时了解到,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招商银行等已经接到总行通知的几家银行在活期存款计结息调整上都是一致的:第一次执行个人活期存款按季结息的时间为2005年12月20日。 据中行济南分行有关专家介绍,由于采用按季计结息,上一个季度结下来的利息,又可以本金的形式在下个季度中再次计息,相当于让客户手中的活期存款利息多了几次“利滚利”的机会。如果是1万元的活期存款,按照新的计结息方式,考虑利息税因素,年本息一共是10057.72元,比原来的10057.6元多0.12元。由于我国目前处于一个较低的利率水平,因此调整计息时间效果不太明显,但是如果以后利率提高,大额活期存款增加的利息就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另据了解,在7月中旬,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将在9月21日起执行新的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规定时,提到6种存款可以“息比三家”:即从9月21日起,除了活期存款和定期整存整取两种存款外,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活两便、存本取息、零存整取、整存零取等其他6种类型的存款,只要不超过央行同期限档次存款利率上限,计结息规则由各银行自己把握。但记者发现省城各家银行对于这6种类型存款的计结息规则都是“维持现行做法不变”。 对此,山东经济学院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董彦岭教授认为,人行此次活期存款计息方式的调整和对6种类型存款利率定价权限的下放,显然是为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做准备。但是由于现行的存款利率已经较低,再加上各家银行的金融产品比较单一,尽管银行有了自主定价的权限,他们也不会轻易降低存款利率,以免失去现有的客户。不过随着今后各家银行金融产品的逐渐丰富和整体利率水平的不断调整,各家银行的存款利率肯定会出现差异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