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厂强行上污染项目 环保局责令立即停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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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 07:12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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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王成琛 实习生李涛通讯员王勇刘传光)在环保部门明确表示“该项目不宜在拟选场址实施”的情况下,企业居然强行上马污染项目,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昨日,武昌区环保局透露:16日,该局依法向武汉远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达了《环保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产,限期一个月内拆除生产线,并处以9.8万元罚款。
据了解,去年7月12日,远城公司向武汉市环保局提出申请,在武昌南湖路边新建一个项目,生产氯化苄、苯甲醛等化工产品。由于该项目为环境污染项目,而南湖地区是该市规划的四大“居住新城”之一,市环保局断然拒绝了对方的申请。 但今年6月,该公司居然强行安装生产线并擅自投入生产,有毒有害废气直接排放。8月15日,市、区环境监察部门在接到居民投诉后,责令其停产并拆除生产线。但此后,该公司依然继续进行生产。9月4日,环保部门现场停止其生产,并于16日下达了处罚决定书。 据环保专家介绍,氯化苄、苯甲醛的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氯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这种气体达到一定浓度,可在空气中形成酸雾,不但会严重损害人的呼吸系统,还会烧伤皮肤,甚至危及生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