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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进口订单时数量和金额比《海关手册》多了该咋办?
问:我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为国外客户提供进料加工业务。我按照海关政策正确办理了《进料加工登记手册》,但在给国外客户下零部件进口订单时,比《海关手册》多下数量和金额,请问该怎么处理(由于和国外客户是长期的合作关系,多余部分可以制成产品出口的)?
答:可以向海关提出申请,对《手册》内容进行变更。
问:我公司每年从国外进口一批原材料,经过加工后,产品又重新出口到国外的另一个国家。我公司现需办理关税的减免手续,该如何办理?
答:按照国家规定一般贸易进口原材料是不能享受关税减免优惠。但根据你提供的情况,建议采用加工贸易方式,向海关申领加工贸易手册,这样进口原材料就可以保税进口,然后加工出口,最后按海关规定进行核销。
问:我们是一家私营企业,在办理加工贸易手续、手册核销时牵涉到边角料补税问题,但是补税完成后,海关要求我们补税的价格与我们实际的销售价格相差甚远,企业的损失很大。请问,补税一定要由海关完全决定,不考虑企业的具体情况么?!
答:应该要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我想你应该向当地海关做出详细的解释,并提供边角料销售资料,以便取得海关的谅解。
问:我公司进口一批货物,分两批进来,结果第一批进口的时候把两批的进口税都给交了,现在第二批进来又要交税收,多出很多费用,有没什么办法可以解决?
答:唯一的办法只有与进口地海关联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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