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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职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及美国商务部的William律师比较反倾销及337调查
“对美国337条款调查,我们了解得不多,但这两年开始热闹起来了,去年美国337调查了我国的碱性电池,今年又调查我国MP3芯片。反倾销调查针对的是我国低附加值的产品,美国337调查针对的却是我们的高端产品,其武器是知识产权,”广东省外经贸厅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局长陈立鹏在粤港应对贸易摩擦研讨会上说。曾任职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及美国
商务部的格威·舒伯·拜耳律师事务所律师WilliamE.Perry结合人们对美国337条款调查的一些误解,向现场观众阐释了中国企业如何能在国际贸易委员会打赢337条款的知识产权官司,因为“在中国,对于美国反倾销案件及其他的贸易案件的理解上有太多的误解,多得让人难以置信,这在美国337条款上尤为明显”,他把这种误解称之为“神话”。“337调查”来源于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如果任何进口存在不公平行为(主要针对侵犯专利权或者商标权行为),并对美国产业可能造成抑制和垄断,美国ITC(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随即签发排除令,指示海关禁止进口该产品,这将直接导致涉案企业,甚至国家或地区的相关产品无法进入美国市场。专家预测,今后10年,中国对美国出口的最大障碍将来自337条款。
(金陵/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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