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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
据新华社天津9月18日专电 最近在天津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举行的“信用体系建设与区域经济发展”高层论坛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所信用研究中心主任陈新年指出,我国每年因逃废债务造成的直接损失约为1800亿元,由于合同欺诈造成的损失约55亿元,由于产品质量低劣或制假售假造成的各种损失2000亿元,由于三角债和现款交易增加的财务
费用约有2000亿元,另外还有逃骗税损失以及发现的腐败损失等。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合同交易只占整个经济交易量的30%,履约率也仅有60%左右。
陈新年说,这些问题是转轨时期出现的突出矛盾,信用缺失使得交易成本增加,企业成本和市场风险增大,从而减少市场有效供给和需求,降低经济运行的速度和效益,给经济发展带来十分严重的危害,因此,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尽快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社会信用体系显得尤为迫切。
陈新年指出,2003年底我国银行贷款余额17万亿元,其中个人消费贷款余额约1.6万亿元,占当年贷款余额的9.4%。究其原因,主要是现行的个人信用消费是在尚未建立个人征信制度的情况下推行的。(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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