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宣布从本月21日起个人活期存款按季结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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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9日 08:57 上海青年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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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庆慧)记者昨天从中国工商银行获悉,该行根据不久前央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已率先向各分支机构下发通告,决定从今年9月21日起,个人活期存款按季结息,而央行通知对银行可自主决定计结息方式的其他六种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定活两便、存本取息、零存整取和整存整取,工行决定维持现行计结息做法不变。此外,该行对贷款的计结息规则也维持现行做法不变。银行人士认为,该行这次计结息方式调整对个人客户影响不大。
据悉,根据工行这次调整,第一次执行个人活期存款按季结息的时间是2005年12月20日。工行将在2005年12月21日,向个人客户计付2005年7月1日至2005年12月20日的个人活期存款利息,结息利率为该行2005年12月20日的挂牌公告活期储蓄存款利率。 与此同时,该行对单位活期存款和协定存款也从本月21日起实行按日计息、按季结息,计息期间遇到利率调整分段计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银行的活期存款为按年结息,即每年6月30日为结息日,7月1日计付利息。9月21日调整后,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次日付息。按照新的规则结息,相当于活期存款利息每年多了三次“利滚利”的机会,考虑利息税的因素,10000元活期存款年本息由原来的10057.60元增加到10057.72元,增长0.12元。 但工行此次对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定活两便、存本取息、零存整取和整存零取等其他存款种类的计结息规则维持现行做法不变。整存整取单位存款如遇提前支取或逾期支取部分仍执行《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即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不分段计息。贷款计结息规则也维持现行做法不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