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特生物终止收购港陆焦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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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9日 05:5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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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受关注的健特生物(000416)收购港陆焦化75%股权的事宜最终流产。健特生物公告称,公司收购唐山港陆钢铁有限公司持有的唐山港陆焦化有限公司75%股权的事项,由于国家宏观调控对钢铁、焦炭行业影响较大,产品价格波动剧烈,以及原双方签订协议中的预期事项不能按期完成,健特生物经与港陆钢铁充分协商,于2005年9月14日与港陆钢铁签署了《协议书》,解除健特生物原与港陆钢铁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书》及《补充协议》。
协议书规定,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健特生物原与港陆钢铁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书》及《补充协议》,协议各方之间的相关权利义务恢复到《股权转让协议书》及《补充协议》签署生效之前的原状。健特生物将根据此协议向港陆钢铁转让港陆焦化75%的股权,并办理相应的审批备案手续。 根据协议,港陆焦化75%股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2990万元。其中,港陆钢铁直接支付予健特生物人民币11500万元,剩余人民币11490万元,按照原《股权转让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之约定、与健特生物尚未支付给港陆钢铁的部分股权转让价款相冲抵。港陆钢铁应在2005年12月15日之前,将该部分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1500万元全部支付予健特生物。健特生物在收到上述全部款项,并由健特生物与港陆钢铁对付款完成进行共同确认后,将上述股权过户所需法律文件签署、交付与港陆钢铁,并积极协助港陆钢铁完成相关登记备案手续。该协议项下港陆焦化75%的股权过户给港陆钢铁之前的港陆焦化的利润归港陆钢铁所有。若在2005年12月30日之前,港陆钢铁仍旧未将上述款项全部支付予健特生物,则视为港陆钢铁违约。健特生物有权通过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任何方式处置港陆焦化75%的股权及该股权所附带之全部权益)获得上述款项。另外,杜振增先生承诺为该协议条款约定的港陆钢铁的义务履行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责任。 2004年11月19日,健特生物与港陆钢铁就受让其持有的港陆焦化75%的股权签署了《关于资产转让合作备忘录》。健特生物当时称,此举的目的是为了进入煤、焦一体化产业,为公司未来利润增长培育新的增长点。双方当时商定转让价格以港陆焦化股东权益乘以转让比例75%为基础,溢价幅度不超过30%。同时,转让方港陆钢铁保证港陆焦化2005年至2007年,每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不少于2亿元,如盈利达不到保证目标,港陆钢铁须对盈利不足部分对港陆焦化进行补偿。由于收购条件对健特生物而言极为优厚,这桩收购案一直倍受关注。 作者:记者 张喜玉 (来源:上海证券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