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泉州1500元的“幸福生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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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9日 02:39 东南早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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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修订个税法,“起征点1500元,各地统一执行,不允许擅自浮动”的新方案,目的是要减轻广大中低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负担。不过普通工薪阶层对此能有多少感觉呢? 在泉州市区工作的彭小姐感觉对生活影响不大,“1500多元在泉州只能是维持温饱,连小病都不敢生,更别提买房。”
“为什么是1500元而不是更高?”彭小姐说,1500元,从全国平均来看,固然不算低,会使许多工薪人员税负减轻乃至免除,但对经济发达地区来说,像咱们泉州这种沿海城市,新标准依然太低。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闽南,1500元只是一个单身青年维持基本生活与交友需求的最低点。彭小姐的父母都在惠安。目前,她每月能得到的现金收入就是1500元。据她介绍,每月吃饭平均需要300元左右;她现在与人合租房子住,每月租金300元;由于住处离单位近,主要是在周末出游,因此交通费只需100元左右;与朋友外出花费100元—200元;手机费80元;平均平月置装和化妆品费150元—250元;水电费70元;书刊电影费50元;每月交父母200元。因此,每月的花费都在1350元—1550元之间。 另外,她现在刚好处于适婚年龄,周围的朋友都纷纷要结婚。像即将要到来的国庆黄金周,她就有两个好友要出嫁,因此她说,这个月她就要省一点,才能把红包准备下来。所以说,现在的她根本不敢奢望能存什么钱下来,更不要说为自己买房了。 由此可见,在我们经济发达的泉州,1500元只能过上没病没灾的“幸福生活”。(李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