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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30项自费游统一报价旅客可向泰中旅游同业公会和泰国观光警察投诉擅自抬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 11:29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黄梅)继泰国8月中旬全面启动旅游市场整顿计划后(本报8月11日、12日曾做连续报道),昨日记者从泰中旅游同业公会获悉,该公会出台了一份《中国团统一自费价目表》,列明泰国、芭堤雅、曼谷等地主要游玩项目的报价,使游客有价可循。这意味着泰国进一步加大了打击零团费、负团费旅游的力度。

  在这份新鲜出炉的“价目表”上列出了近30项主要自费项目的指导价格,如泰国西部
桂河游的大人价为1800铢/人,12岁以下儿童价则是900铢/人;芭堤雅泰式古式按摩(2小时)报价是500铢/人等。价目表上的报价都包含了车费、门票和导游费。不仅如此,这份已开始在泰国机场散发的价目表上还特别提醒游客,“请拒绝参加导游介绍此表格之外的自费项目”,并强调“若导游或领队在泰国向游客强迫收取500-1000元,甚至更多的所谓‘保证自费费用’”,游客可拒付。泰中旅游同业公会理事长徐纳麟表示,如果游客发现导游擅自提高这些项目的价格,或强迫参加自费项目、向游客销售表格外的自费项目,都可向泰中旅游同业公会或泰国观光警察投诉。

  此外,泰中旅游同业公会还公布了在12日泰中旅游论坛上所达成协议的内容,以提升旅游品质。协议规定:不能做零团费、负团费,一旦发现旅行社报价低于标准价格,则视为“违规”,将受惩处———标准价格由三部分构成,即各出发地飞至泰国的费用(含机票、战争税、

燃油税、机场税)+泰国地接社团费人民币600元+中国出团社利润人民币200元;统一明确中国游客普遍使用的酒店级别,以免售价混淆不清;制定团费支付方式、制定旅客投诉的赔偿标准;统一导游小费标准,决不收取导游人头费等。

  业内指出,目前,泰国有资格接待中国团的160多家地接社,全都是泰中旅游同业公会的成员,因此,上述规定对旅行社拥有相当程度的约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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