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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股份受深交所公开谴责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 09:15 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

  新华社电 因未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及时披露有关的关联交易信息,深交所15日对金城股份及相关人员进行了公开谴责。

  经查明,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自上市以来至2001年度,由控股股东金城造纸(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代销部分产品,金城集团未能及时偿还销售款项,截至2002年12月31日金额为43480万元。此后,金城股份为了掩盖资金被控股股东巨额占用的事实,由金城集团取得临时贷款在会计期末偿还上述欠款,随后金城股份将款项划回金城集团,2003年、2004年、2005年1—5月划给金城集团资金的发生额分别为11.41亿元、10.51亿元和5.57亿元。截至2005年5月31日尚未收回的资金余额为57593万元。对于上述提供资金的关联交易,金城股份未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及时信息披露义务。

  2003年8月至2004年12月期间,金城股份因被担保人未及时偿还银行借款,被债权人提起诉讼,涉及担保金额6689万元,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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