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雁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暨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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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 06:3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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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雁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5年9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在保障董事知情和能够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全体董事共11人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参与表决(其中独立董事童锦治因公务出国调研,委托独立董事邹晓春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对本次会议也进行了监督。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
公司因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在人民币十一亿元额度以内,向人民银行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将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并到期还本付息。 二、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及议程的决议。 (一)会议时间:2005年10月16日上午九时整,会议时间预计半天; (二)会议地点:广东梅县客都宾馆一楼 (三)会议内容:审议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提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5年10月10日(星期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权的股东。 3、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五)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 2、登记地点:广东梅州市湾水塘。 3、登记时间:2005年10月13日至10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4、参会股东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六)公司联系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湾水塘 邮政编码:514011 联系电话:0753-2218286 传 真:0753-2232983 E-MAIL:lihaiming@sohu.net 联 系 人:李海明 王荣辉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ОО五年九月十六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广东梅雁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日期:2005年 月 日 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和复印件均有效。(来源:上海证券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