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致歉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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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 06:3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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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本公司向控股股东金城造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资金的关联交易没有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对外担保及重大诉讼事项没有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修订)的规定,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和部分原董
为此,本公司董事会诚恳地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并将以此为戒,在今后的工作中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公告。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9月15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