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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支持】
孙宪忠——“物权法”起草小组咨询专家
《物权法》有望在明年3月份正式颁布。昨天,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民法室主任、《物权法》起草小组咨询专家孙宪忠在沈阳师范大学就《物权法》做专题报告时透露了这一消
息。
《物权法》规范的内容
通俗地说,物权就是人们对自己拥有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以及对小到各种日常生活用品,大到汽车、飞机等动产的支配权利。而《物权法》就是规范人们取得、出让、出租、赠与这些财产及对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最基本的法律规则。《物权法》调整的范围非常广,无论人们的动产、不动产所有权,还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城市小区业主的房屋所有权,甚至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抵押、担保等等行为都属于《物权法》规范的内容。
《物权法》有很多新的转变
孙宪忠说,《物权法》有很多新的转变,如创设新的权利类型。如地役权、居住权。孙教授解释,所谓居住权是一个房屋的所有权人给别人提供的居住性权利。为什么这个房屋的所有权人要给别人提供住房,而且还要把这种权利强化成为物权呢?原因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和房屋的居住者之间有某种法律无法明确、或者不必要明确的关系,而居住者没有房子住时,就必须由房屋的所有权人提供其住房。
《物权法》不是“物业管理法”
专家解释,物权法不是物业管理法;《物权法》所规范的国有资产流失、拆迁征地补偿、不动产登记等当前经济生活中的焦点问题才更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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