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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办公楼空调不得低于26℃ 连续违规高收电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 06:38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见习记者徐啸寒通讯员易新文)昨从省经委获悉,省政府近日转发《湖北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办法(暂行)》。今后3年,湖北省将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强力推行节电。

  在湖北省出台“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办公和公共场所,夏季室内温度应不低于26摄氏度”规定后,该办法进一步明确,对连续两次违反规定的,当月电费将按高峰电价结算

  此外,该实施办法提出,将对用电侧研究分时电价、季节性电价、蓄能电价、高可靠性电价、尖峰电价等诸多电价激励措施,用经济杠杆来引导全社会节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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