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外汇资金境外投资开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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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 09:21 上海青年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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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陈敏华)保险外汇资金的境外投资终于“开闸放水”。昨天,中国保监会正式颁布《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百亿美元保险外汇资金不仅拓宽了境外投资渠道,而且获准以“一揽子”配置形式进入全球成熟金融市场。 国内保险市场健康快速的发展使保险外汇业务持续增长,加上人保、人寿、平安三大保险公司在海外成功上市,目前,保险外汇资产已达100亿美元。但是,在人民币汇率改革面
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此表示,改善外汇资产投资状况,提高投资收益,成为保险业面临的重要课题。 上述负责人指出,《细则》规定有了新的发展和进步:一是建立新型管理机制,明确委托人、受托人、托管人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专业化管理模式;二是增加新的投资工具,除结构性存款以外,保险资金投资扩大到住房抵押贷款证券(MBS)、货币市场基金以及中国企业在境外发行的股票等境外金融产品;三是构建新型监管体系,通过提供受托人、托管人评估基准,限定投资市场,制定投资比例,规范投资流程,引入托管机制等一系列先进监管手段;同时,允许保险资金配置于美元、港币、欧元、英镑、瑞士法郎、加币、澳元、日元、新加坡元等币种,这与人民币盯住的“一揽子”货币基本吻合,使保险机构可以投资全球主要成熟金融市场,分散投资风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