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中欧纺织品协议一项过渡性的灵活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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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 08:28 深圳特区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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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9月6日电】(陈星星安蓓顾钱江)中国与欧盟5日晚间宣布就解决中国输欧纺织品滞港问题达成一致。有关专家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认为,协议为解决问题找到了一个过渡性的灵活措施。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新闻发言人孙淮滨: 中欧双方的谈判是富有成果的,特别是有助于欧盟摆脱目前因压港问题出现的商业危机。这不是中国业界期望的最好结果,但双方通过磋商务实、灵活地解决问题的方式,毕竟
尽管中国受到不公平的对待,但在6月份的上海和此次北京的中欧纺织品谈判中,中国还是做出了一定让步。这表明中国面对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态度是“共享”和“共同发展”,而非只关心自己的利益。 根据中欧签署的磋商纪要,欧盟将全部放行所有滞港货物,对执行6月11日中欧在上海达成的备忘录超过2005年协议数量的部分,中欧双方各自承担其签发的许可证数量。实际滞港货物数量双方各承担一半,其中欧方承担部分,欧盟将通过增加2005年备忘录规定的数量解决。中方承担部分,将通过个别品种的调剂来解决。商务部研究院梅新育博士: 欧盟增加了今年的配额,增加的部分是否算在今年的基数内?明年的配额会不会比今年多?如果不会增多,中国企业今年增加的设备和人手就闲置了,会造成损失。另一方面,中方承担部分是从其它品种调剂配额,但究竟是按数量还是按价值算?如果按价值核算是比较合理的。发改委对外经济研究所所长张燕生: 这次协议是一个“双赢”’,但可能是一个“有限的双赢”,现在压港的问题解决了,对那些有压港纺织品的中国企业来说是有利的。但由于配额到8月份已经用完,今年剩下4个月中国纺织企业的出口将面临困难。而且,中国纺织品如果进入不了欧洲国家,欧洲消费者、零售商的利益也会受损。 中欧要想就解决纺织品问题达成“战略上的双赢”,最根本的解决方法是建立妥善的进出口协调机制以及解决双边贸易争端的协调和谈判机制,使中国纺织品能够在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正常出口,全球的消费者都能享用到最佳性价比的商品。 作者:陈星星安蓓顾钱江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