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扣除标准应全国统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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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 05:57 深圳商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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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扣除标准应全国统一 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负责人详解个税热点问题 【新华社北京9月6日电】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就有关热点问题,财政部税政司和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的负责人回答
全国统一扣除标准体现公平 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对富裕地区与贫困地区适用统一的扣除标准,是否符合税收公平的原则? 有关负责人表示,从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目标出发,扣除标准应当全国统一。如果富裕地区扣除标准定得高,贫困地区定得低,会进一步加大不同地区个人税后收入的差距,形成对贫富地区的逆向税收调节。其次,扣除标准全国统一,有利于人才在全国的自由流动,有利于为中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公平的税收环境。 “四金”免征个税政策不变 提高费用扣除标准后,“四金”(指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有关负责人回答,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的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上述各项基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产生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目前,个人缴纳的“四金”占到个人工薪收入的20%左右。按照2004年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推算,每个人在缴税时除了可按费用扣除标准扣除800元外,额外还可再扣除“四金”270元左右。此次提高费用扣除标准后,“四金”的优惠政策继续保持不变。 相关资料 工薪阶层交个税最多 2002至2004年,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收入占当年个人所得税总收入的比例平均为50.93%(详情见附表2),即工薪所得税收占个人所得税的一半左右。这一比例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结构状况和税收征管能力等相匹配。原因有三:首先,工薪阶层作为社会的主要群体,构成了个人所得税的最大税源;其次,随着职工工资收入不断提高,工薪所得的纳税人数已由1994年的956.5万人次上升到2004年的2.6亿人次;再者,工薪所得项目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很大一部分来自高收入者。据对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区的抽样调查,来自工薪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收入中,适用15%及以上税率的(即年收入3.6万元以上)超过一半,达到57.2%。 作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