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经济手段进行调节"不是万能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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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 05:5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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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规划委近期组织相关部门针对城市发展进程中的交通问题进行研究,提出了解决北京旧城交通问题的十项策略,其中包括车辆进入旧城要交拥挤费、旧城内固定车位提高收费。 北京的旧城区由于资源的限制,不能无限地提供交通扩展空间,确实应该对旧城车辆实行严格的调控,但是对进入旧城的汽车收取拥挤费的做法,笔者表示怀疑。这种以经济手
假如真的实行对进入旧城的汽车收取拥挤费,可以想见,拥挤费不可能太高。对于北京越来越多的汽车拥有者来说,区区的拥挤费根本不可能阻挡他们的前进的车轮。结果呢?控制可能成为一句空话,有关部门却盆满钵盈,所谓管理就可能成为收费的借口。 我们正在建设市场经济,许多人也热衷于以经济手段进行调节。这本来没有错,与单纯的行政或者司法手段比起来,经济手段自有其优势。但是现在有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却走向另外一个极端,就是迷信经济手段,仿佛经济手段是万能的。 例如,我们现在搞计划生育不再只用单一的行政手段,而是提倡综合运用包括经济手段在内的各种手段。可是一些地方却变成了只采取经济手段,动辄数千数万元的二胎准生证,让普通民众望而却步,但对于高收入人群来说不算是经济负担。结果呢,中国人的生育意愿由于现实条件有限而潜藏起来,高收入人群却正好利用经济手段光明正大地实现了个人意愿。可是,我们的计划生育工作却遭到了破坏。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应该重视以经济手段进行调节。但是,以经济手段进行调节绝不是万能的。政府部门必须运用综合的调节手段,最重要的是不能偏离行政或者司法的根本目的,否则以经济手段进行调节就有可能蜕变成为部门利益合法化的借口。 作者:方虹 (来源:上海证券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