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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发布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 07:49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据新华社北京9月4日电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规范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促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9月4日对外发布。

  《办法》中规定,非流通股股东未完全履行承诺之前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改革
后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国家统计局公布全国千强镇广东虎门名列第一(来源: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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