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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庆慧/通讯员顾海萍)从明年1月1日起,银行房贷客户将执行新的调整后的利率,日前,上海农行出台了一份房贷细则,对不同信用程度的贷款者,设定了不同的贷款利率。
按照细则规定,对于3月17日前取得农行个人住房贷款并执行优惠利率的客户,利率调整从明年1月1日开始。农行规定,在2006年1月1日利率调整时无不良信用(即无到期未还本
金、利息或罚息)的,可对其贷款利率按照基准利率的0.9倍执行;对于至利率调整时有不良信用的客户,届时贷款利率将调整为期限基准利率或根据借款人风险状况进行一定幅度的上浮。对于大部分具有良好信用的农行借款人来说,他们将得到农行优惠的贷款利率。
对于2005年3月17日以后新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该行提出,对借款人购买的为第一套自住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房)实行下限利率;同时,对借款人支付首付款比例较高的、借款人为农行个人优质客户的、借款人购买农行总分行级房地产优质客户开发的住房,或满足其他相关条件,可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进行一定程度的下浮。但对同一借款人及其配偶申请第三套个人住房贷款的,必须实行基准利率或适当上浮。
据悉,目前,该行对1990年以前的二手房已全面停止办理,而10年左右的“大龄房”其贷款控制还是相当严格的。许多10年以上大龄房,除了拥有市中心区域优势外,其房屋本身基本已无价值。二手房贷款首付成数一般不可低于四成,尤其重视真实性调查。
沪16家银行共签房贷自律协议
由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牵头,沪上16家银行相关行长签名的关于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指引对贷款利率及贷款期限作了较为详细的阐述:加强第一还款来源的审核。对有固定收入来源,收入证明在2万元以上的,须提供近期个人完税证明;要建立贷前调查的谈话笔录制度。谈话笔录须经借款申请人及经办人员签章确认;对贷款的成数控制分别分为单价1.5万元(含)以下、1.5万元至2万元(含)、2万元至2.5万元(含)、2.5万元至3万元(含)及3万元以上五个档次,贷款成数从70%到50%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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