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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管理层股权激励落实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 13:22 京华时报

  作者: 杨开然 实习生姚苑来源:

  本报讯(记者杨开然实习生姚苑)8月30日,广东省国资委公布《省属国企增量资产奖励股权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中首次明确提出,今后广东省属国企管理层可按照国有资产增量50%比例进行考核,以获得企业股权作为奖励。

  《办法》中提出的激励方案是指广东省国资委对由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省属国企,从超过企业考核目标值部分的经营性利润中,按照50%的比例给予企业班子成员和管理、技术骨干的股权奖励。

  这个奖励也就是此前业界热议的增量持股方案。该增量持股模式来自TCL的创意,其原理是,如果上市公司超额完成董事会既定的目标,上市公司将在超出的部分中按一定比例增发

股票,奖励给高管层或者让管理层优惠购买上市公司的一定股票;如果达不到,亦相应地进行惩罚。

  这是地方国资委首次明确规定允许国企管理层增量持股。增量持股的明确提出,意味着针对全国国企管理层的股权激励有望逐步获得放行。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

证券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认为,这是在“大型国有企业保值增值目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国企管理层激励方式之间找到了一个合适的结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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