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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泰富的收购要约仅是形式(今日政策·新闻分析)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 01:55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8月31日,大冶特钢(000708.SZ)的股票在停牌后开盘就封在涨停板的位置,至收盘都维持在3.58元的位置,这主要源于公司8月30日发布了中信泰富的收购要约公告。

  虽然有市场人士分析此次的收购要约可能只是根据相关规定走个形式,并不一定会真正的收购成功,流通股股东也不会接受要约收购价格,但是中信泰富的概念还是给市场炒作带来了遐想。

  8月29日,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简称新冶钢)董事会决议一致通过要约收购报告书,联合中信泰富有限公司将向大冶特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冶特钢)发出收购要约。以每股2.62元和1.95元的价格分别对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发出收购要约。不过该要约价低于公司股价和2.03元的每股净资产值。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收购人持有、控制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或者增加控制的,应当以要约收购方式向该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2004年12月20日,新冶钢有限公司和其关联公司中信泰富(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信投资)通过司法拍卖方式竞买得大冶特钢的38.86%股份后,因将合计持有大冶特钢58.13%的股份而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后经新冶钢与中信投资协商一致,同意由新冶钢履行要约收购义务,向大冶特钢其他股东发出要约。

  据专业人士分析,要约收购要经过很多的环节,操作程序非常繁杂,而且收购方的收购成本很高。新冶钢是否真要对大冶特钢的其他股东进行收购,又为什么把收购价定在这样一个颇低的位置,颇值得探究。

  国内已有类似公司收购引发要约收购的案例。很多公司当时的要约收购只不过是迫于规定而不得不走个形式。像南钢联合及其实际控制人复星集团对南钢股份的收购、迪康集团对成商集团的收购、格林科尔对亚星客车的收购,它们的要约收购价格均低于当时二级市场价格,使流通股要约流于形式。

  从这几家要约收购上市公司的二级市场表现看,在发布要约收购的消息前大部分时间,股价基本都在正常价位,只有在前一两天才有些激升,因此,对于最后的要约收购价格影响不大。由于发出要约收购的消息后,二级市场股价往往上涨,因此就导致要约收购价格低于当时二级市场价格的可能性。另外,收购者为了使要约收购价格低于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使流通股股东不接受要约,也有意选择在股票走一个上升通道时发出收购要约。

  大冶特钢的流通股股东如果要想变现,完全可以从二级市场直接变现,根本不必以较低的价格接受要约,这就导致要约收购流于形式。如今大冶特钢股票处于走高状态,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远远高于其收购要约中每股2.62元的收购价。如此以来,中新泰富一箭双雕,既不违背法律规定的要约义务,同时又避免因要约成功而带来的高额费用支出。

  既然不愿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中信泰福及新冶钢为什么没有向证监会提出豁免申请呢?负责此次收购要约的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的吴律师告诉记者,新冶钢也曾向证监所申请要约豁免,但因各方面条件不成熟,未能通过。由此可见,中信泰福和新冶钢的要约收购只是无奈之举。

  《国际金融报》 (2005年09月01日 第三版)

  作者:郭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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