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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获全国人大通过
卷烟面临提价增税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核心内容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生效后,中国作为缔约国之一,将承诺严格遵守文件规定的条款:
提高烟草的价格和税收;
禁止烟草广告,禁止或限制烟草商进行赞助活动;
打击烟草走私,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在香烟盒上标明”吸烟危害健康”的警示,并采取措施减少公共场所被动吸烟。
备受公众瞩目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日前已通过法定程序,正式在中国生效。8月28日,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了世界卫生组织《公约》的决定,这将意味着《公约》已对中国烟草产生效力。
针对这些规定,烟草业的专家则认为,由于中国烟草一直实行专卖制,政府既是生产者也是执法者,如果在该公约生效后政府还不尽快改变角色,将很可能面临无法充分行使第三方监督权的尴尬局面。
烟草消费将受抑制
记者就《公约》已被全国人大准许通过一事向国家烟草专卖局法规司有关负责人了解情况时,该人士不愿对此作出任何回应。
资深烟草行业研究专家周阳敏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公约》要求减少烟草消费,提高卷烟的价格也将是不可避免的举措。“肯定会有一部分烟民因为这样的价格变动和香烟说再见。”周阳敏认为,对于一些青少年烟民来说,价格上涨的影响可能更大,这些孩子有可能因此远离烟草。
记者了解到,对于《公约》的生效,有些烟厂已做好了应对的准备。重庆烟草工业公司有关人士表示,按照《公约》要求,重庆卷烟企业已准备更换产品包装,而且各生产厂已将包装上的健康警示语标得更醒目,且已贴到烟盒外包装面积的30%以上。据了解,这种更换包装的烟盒每个会增加0.1元到0.2元的成本。
烟草垄断面临挑战
在谈及《公约》对中国的影响时,周阳敏认为,作为一个具有垄断性质的行业,《公约》在中国生效后,政府很可能会因为生产者同时也是执法者的现状而面临缺乏第三方监督的尴尬。“《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对消费者、生产商的冲击远远没有对政府的影响来得大。”周阳敏认为,公约中对烟草企业、烟草包装、广告以及销售的种种限制,都包含了公平竞争的主题,所以容易实现。而政府要做监督者,这就必须破除垄断,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鼓励第三方,如民营企业等进入烟草领域,并引入监督机制。否则,政府既是生产者,又是执法者,这种现状将成为《公约》发挥效力的严重阻碍。
本报记者 杨彩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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