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收购潮 |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 05:5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
虽然新疆德隆、格林柯尔等系已成过眼烟云,但资本市场上的造系运动可能才刚刚开始,且速度和规模均将有望达到前所未有的记录。不过,这轮由股权分置改革带来的民营企业批量造系大潮,将因资本市场的全新生存环境而真正被最大限度地规范在产业整合范围内。 民营企业的批量造系大潮将是何等壮观,传化集团已经向人们进行了部分的展示。新安股份披露,原第一大股东建德市财政局(即建德市国资局)将其所持公司29.77%股份全部协
最为重要的是,新安股份、宝硕股份和正虹科技这3家并非徐传化、徐冠巨、徐观宝父子发起设立的上市公司,在主营业务上与传化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存在着紧密的产业链关系。因此,产业整合很可能就是传化集团大举杀入新安股份的真正动因。显然,即将大规模推开的股权分置改革,为类似徐传化、徐冠巨、徐观宝父子这样的实力民营企业进行产业整合提供了最好的契机。 事实上,《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的推出,已经被很多专家学者认为是决策层对国有控股企业形成了不能为股改而股改的统一意见。既然明确了股权分置改革不等于国有股减持,那么,通过行业和资产整合,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自然成为衡量股权分置改革真正意义上成功的标准。因此,向实力民营企业出让竞争性行业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将可能成为各级和各地国资部门的普遍选择。由于国有股持股比例目前还占到所有上市公司股份的七成以上,它们从竞争性领域上市公司退出,无疑将为实力民营企业的批量造系打开方便之门。 与新疆德隆、格林柯尔等案例不同,民营企业新的造系大潮有望有效减少闹剧的上演。股权分置问题的解决,一方面,将完善企业并购的动力机制,推动民营企业以产业整合为造系的出发点;另一方面,也将极大推动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使作奸犯科的难度大大增加。 作者:陈建军 (来源:上海证券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