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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理财损失谁担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 06:2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问:2003年年末,我委托某证券营业部的一个员工帮助我操作

股票,并答应给他按照盈利的10%提取收益。我们没有签订任何文字性的协议,只有一个事情说明。2004年春节,他给我获利10000元,我给他1000元作为回报。但经过2004年的行情和2005年上半年的行情,我现在已经亏损30%,我想让该员工赔偿我的损失,或要求营业部赔偿我的损失,不知道可行否?

  志愿团专家: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公司不得为客户资产管理承诺保底,从你反映的情况看,你与证券营业部并无合同约定,所以由证券营业部赔偿损失并无依据。自然人之间受托

理财,应当是不受证监会规定约束的,所以如果你与营业部员工之间签订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关键要看你们之间是否有明确约定,如果没有明确的合同约定,你仍然不能要求该员工承担赔偿责任。

  问:昨日开始推出权证交易了,权证交易的涨跌幅是如何规定的?

  志愿团专家:权证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但与股票涨跌幅采取的百分之十的比例限制不同,权证涨跌幅是以涨跌幅的价格而不是百分比来限制的,具体按下列公式计算:权证涨幅价格=权证前一日收盘价格+(标的证券当日涨幅价格-标的证券前一日收盘价)×125%×行权比例;权证跌幅价格=权证前一日收盘价格-(标的证券前一日收盘价-标的证券当日跌幅价格)×125%×行权比例。当计算结果小于等于零时,权证跌幅价格为零。

  问:我是四川股民,7月5日看到河南电视台的某财经节目中一位老师讲的股票很好,我就打电话去咨询股票,结果他们的业务员一直打电话要我加入他们的会员。按他们的要求,我于7月16日、7月22日、8月2日,分3次通过邮局汇款6000元到沈阳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参加他们的

钻石会员(最高级),对方承诺一个星期赚20%。然而推荐的股票大多都是不涨的股票(如8月5日的华侨城A一直没涨,8月12日跌停)。现在已经一个月了,我不仅没有赚到一分钱,实际还亏了。我打电话到公司却没人管,我现在想要求退钱,不知道该怎么办?

  志愿团专家:你谈到的问题也是股民朋友咨询较多的问题,具体来说你应当签好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履行。如有争议,可以通过与对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问:现在上海某投资咨询公司工作的证券分析师邓某,以委托操盘的方式骗走我90万元,已近两年时间一直不归还,请问我能如何追回这笔血汗钱?

  志愿团专家:你所提的问题,可以从两方面解决:(1)民事诉讼。如果你和该咨询公司签有协议,那么可以委托理财合同,起诉要求还款,具体诉求,要根据合同内容确定。(2)如果有证据证明,邓某有诈骗行为,也可以报案,请求公安机关立案侦察处理。(李庆新)

  上周值班嘉宾简介:

  李庆新本报投资者维权志愿团成员,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高级律师,华东政法学院毕业。先后任山东省司法厅研究室科员、山东省律师事务中心律师、山东明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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