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将对58种易制毒化学品出口实行许可证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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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 00:00 北京现代商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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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电(记者 王宇) 记者昨天从商务部获悉,根据即将实施的《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暂行管理规定》,国家将对麻黄碱等58种易制毒化学品向缅甸、老挝等特定国家(地区)的出口实行许可证管理,并实行国际核查制度。此规定将于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与现有《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和原外经贸部、公安部联合制定的《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国际核查管理规定》相比,新颁布的规定扩大了实行许可证管理和国际核查制度的易制毒化学品的范围,并对申请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许可的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纳入管理的易制毒化学品范围和特定国家(地区)目录今后有关部门还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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