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整顿风暴仍在继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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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 00:00 北京现代商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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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清理整顿开发区的工作仍在继续,并开始向纵深发展。 昨天,国家发改委公布了《清理整顿开发区的审核原则和标准》,据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员介绍:此标准是针对省级及省级以下开发区的第二道坎,此前国土资源部和建设部已分别对开发区圈地问题进行过整顿,而此次国家发改委则要遏制开发区“开而不发”现象。
遏制圈地运动 就在两年前,土地还没有充分显示出它的稀缺性,全国各类开发区规划圈占了3.6万平方公里土地,相当于一个台湾省的面积,但大都荒芜闲置。“圈地运动”造成最直接的后果就是耕地锐减,粮食大幅度减产,当时储备粮已降到70年代的水平,形势相当严峻。2003年7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暂停审批各类开发区的紧急通知》,8月,国务院办公厅又发出了《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 一场整顿开发区的风暴自上而下倾泻。 《整顿通知》里说,一些地方和部门擅自批准设立名目繁多的各类开发区(包括园区、度假区等),随意圈占大量耕地和违法出让、转让土地,越权出台优惠政策,导致开发区过多过滥,明显超出了实际需要,严重损害了农民利益和国家利益,对此,必须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紧随其后,9月建设部下文要求各地年内对建设规划清理整顿,重点是未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擅自设立的各类开发区,以及虽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但未按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的各类开发区。 12月30日,国土资源部牵头联合其他部委出台了《清理整顿开发区的具体标准和政策界限》。对国家级开发区和国务院所属部门批准设立的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和省级政府所属部门批准设立的开发区、省级以下开发区、瞒报、漏报的开发区、突击审批和突击设立的开发区这五类开发区制定了政策界限。但效果不尽如人意。 效果并未彰显 2004年2月19日,国土资源部指出,目前一些地方对开发区清理整顿不积极、不主动,等待观望,有的甚至仍在继续大量圈占土地。 国土资源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员会等部委又向各地下发了《关于严格按照标准和政策界限抓紧清理整顿现有各类开发区的函》,要求各地严控开发区圈地现象。 在各大部委联手狠抓下,2004年底,清理整顿开发区初见成效。全国开发区核减数量占原有开发区总数的70.1%;压缩的规划面积占原有规划面积的64.5%。已退出开发区土地2617平方公里,复耕1324平方公里,收回闲置土地116.5平方公里。 但国土资源部同时也明确表态:为确保开发区过热现象不反弹,需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对地方上报拟保留的开发区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进一步进行审核。2005年通过审核的开发区开始逐渐恢复建设用地供应。 更详尽标准出台 “通过审核的开发区都是资质比较好的国家级开发区,”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为了保证开发区的质量,需要更详细的审核标准。” 今年7月25日,国家发改委在郑州召开了全国各类开发区审核工作会议,确定今年重点对全国省级及省级以下的1846个各类开发区进行清理整顿。就在这次会议上,《清理整顿开发区的审核原则和标准》的内容基本成形。这也是迄今为止,整顿开发区最为详尽的一个标准。 该《标准》规定,对设立5年1999年底以前批准设立以上,入住企业少、开发面积不足已批准规划面积20%的开发区应予以撤销;对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开发区应予以撤销。 各类新建高教园区、大学园区等,物流园区,旅游度假区,建设新城为主的各类园区,没有改变农业用地性质的农业园区等5类园、区,将不再冠以带有开发区含义的称谓,不纳入开发区管理。城市远郊区、县及县级市原则上保留1个符合审核标准的开发区;开发区的“区中园”,不作为独立园区保留(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不单独计算面积。申请保留的开发区中的房地产开发部分(开发区配套设施除外)应划归开发区所在地政府管理,相应核减开发区面积。 商报记者 杨雪婷 J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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