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房子办了土地证吗?国土部门提醒:住房将来可能要拥有土地证才能上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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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 08:06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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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8月17日讯(记者廖庆玉实习生庞淇月)许多海口市民只知道买房后要办理房产证,却忽略了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近来,少数已经了解到土地使用权证重要性的市民,开始频频“追讨”此证,要求并协助开发商去国土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但依然没有结果。 居住在海口国华公寓的单小姐,买房3年后,至今还没有拿到土地证。为此,她要求开
对此,海口市国土局有关人士提醒消费者:2002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必须两证齐全方可上市交易,而将来所有住房都可能要两证齐全才能上市交易,各小区业主应尽快要求并协助开发商去国土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没有及时办土地证河南老汉维权无门 本报综合消息据中华工商时报2005年7月20日报道,河南某地方报纸曾刊载这样一件事:年近60岁的郑州市民老赵10年前用自己一生的积蓄20万元在郑州市甲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了一套三室一厅的住房,并及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 时隔几年,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打破了他平静的生活———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因为经营不善,将老赵所居住的商品楼转让给乙房地产开发公司,双方到有关部门依法办理相关转让手续,乙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了该商品楼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随后,乙房地产开发公司决定根据自己的需要,拆除该栋商品楼开发其他项目。 国土部门的人士告诉老赵,你的房子只拥有房屋所有权,而没有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所以,乙公司有拆除该建筑的权利。经过有关部门的协调,老赵虽然得到了一定补偿,但仍损失不少。 作者:廖庆玉 庞淇月 (来源: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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