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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房子办了土地证吗?国土部门提醒:住房将来可能要拥有土地证才能上市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 08:06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海口8月17日讯(记者廖庆玉实习生庞淇月)许多海口市民只知道买房后要办理

房产证,却忽略了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近来,少数已经了解到土地使用权证重要性的市民,开始频频“追讨”此证,要求并协助开发商去国土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但依然没有结果。

  居住在海口国华

公寓的单小姐,买房3年后,至今还没有拿到土地证。为此,她要求开
发商尽快办理土地分割登记,但频频追讨没有结果。华天公寓的住户李先生,从买房的时候就催促开发商尽快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分割登记,如今2年过去了,得到的结果就是:有点难办。居住在海垦路某小区的元小姐在向开发商咨询土地使用权证的问题时,开发商竟然表示没听说过。

  对此,海口市国土局有关人士提醒消费者:2002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必须两证齐全方可上市交易,而将来所有住房都可能要两证齐全才能上市交易,各小区业主应尽快要求并协助开发商去国土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没有及时办土地证河南老汉维权无门

  本报综合消息据中华工商时报2005年7月20日报道,河南某地方报纸曾刊载这样一件事:年近60岁的郑州市民老赵10年前用自己一生的积蓄20万元在郑州市甲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了一套三室一厅的住房,并及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

  时隔几年,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打破了他平静的生活———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因为经营不善,将老赵所居住的商品楼转让给乙房地产开发公司,双方到有关部门依法办理相关转让手续,乙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了该商品楼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随后,乙房地产开发公司决定根据自己的需要,拆除该栋商品楼开发其他项目。

  国土部门的人士告诉老赵,你的房子只拥有房屋所有权,而没有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所以,乙公司有拆除该建筑的权利。经过有关部门的协调,老赵虽然得到了一定补偿,但仍损失不少。

  作者:廖庆玉 庞淇月

  (来源: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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