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江苏整治房地产“霸王条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 00:26 东方早报

  据新华社南京电

  江苏省工商部门日前决定,将

房地产“霸王合同”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今后,
开发商
拟定的购房不平等条款,将被要求进行合理改动或删除。对开发商的违法行为,将通过媒体曝光、行政处罚等进行惩治。

  去年以来,江苏省工商部门房产投诉案件

高达1200多起,位居高档商品投诉前列。出现如此高的投诉原因是,买卖合同条款本应由买卖双方协商后达成,但目前开发商却普遍采用单方面拟定的“霸王合同”,凭借自己的强势地位,将一些不平等条款强加给处于相对弱势的消费者。

  今年年初,江苏省率先在镇江市进行购房格式合同监管。

  经工商部门调查,合同违约大多数发生在开发商身上。针对这些情况,镇江市工商部门已要求开发商就交付期限、逾期交房、规划设计变更以及公共设置配套承诺等,主动制定合同违约处理细则,该市已有20家开发商正在起草违约处罚细则,即将向社会公示。

  江苏省工商局合同监督管理处处长谭阿宁表示,他们将在全省推广镇江市的做法,并在今年内对全省购房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做一次全面清理。工商部门还拟出台格式合同备案审查办法,希望通过人大立法的形式,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