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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财消灾美林证券认罚1000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 03:08 每日经济新闻

  在华尔街有条不成文的规矩,惹祸上身必定要破财消灾。如今这条规矩再次被美林证券应证。

  15日,美林证券宣布,同意支付1000万美元与纽约证交所(NYSE)就美林未向客户提供招股说明书和产品描述的指控达成和解。

  NYSE指出,2002年10月至2004年3月间,美林没有向客户提供有关共同基金证券销售的说明书。此外,2004年1月至2004年7月间,美林未向客户提供有关优先股拍卖收费的说明书。这两条“罪名”足以让美林高管头疼一阵子,因为共同基金证券销售的说明书是销售承诺一个很重要的依据。

  NYSE在一个新闻稿中指出:“向投资者投递说明书是保护投资者的一个基本原则。这个说明书不仅是销售证券时必须履行的义务,还应当把风险说明清楚,所以,不投递说明书是不可饶恕的错误。”

  作为和解协议的一部分,美林证券将保留一个独立顾问,并同意让其隶属于NYSE的监管机构,来负责审核该公司的政策、手续和监督系统,指导其强制性地报道顾客的投诉和其他信息。该顾问的最终报告将被同时向该公司的主管和NYSE的监管机构发布。

  此外,美林的股票在早先的交易中下跌了13美分,达到每股58.19美元。

  作者:詹利立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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