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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目前我国商品市场供求总格局已发生根本变化,面临的国际化竞争更趋激烈,但流通领域仍存在流通企业规模偏小、组织化程度低、现代化水平不高、市场体系不够完善等问题。因此,《意见》以七个方面21条细则,以期加大改革力度,提高流通企业竞争能力和流通现代化水平,从而建立起更为完善的流通业竞争格局与市场体系。记者分别采访了商务部与国信证券研究所研究员,他们站在不同角度,对流通业此次嬗变都给予了不同的评价与期待。
打击商业欺诈 规范流通秩序
商务部研究院梅新育教授表示,《意见》中提出要有序推进流通业对外开放,鼓励流通企业实行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为内外资流通企业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国家要培育内资大型流通集团,但是内外资竞争条件却完全不平等,真正公平竞争难以实现。
他认为,调控和应急机制的提出不错,但是需要实施细则加以完善,从物资储备方式、调控支出来源等加以明确。
他向记者强调,引导和规范零售企业的促销和进货交易等行为这一条非常重要。现在,我们的不少家电连锁企业对厂商非常苛刻,厂商给商场供货,商场常常收取很多费用,并且占用厂商的资金,不少连锁企业、包括知名连锁企业的扩张背后都有许多强取豪夺的故事,以至于有些骗子就依靠开设连锁商场将供货商资金、货物骗取到手之后一走了之的事件也屡见不鲜。依法打击商业欺诈,整顿规范流通秩序将有助于剥夺某些连锁企业的不义之财。他表示,目前,北京市已经公布了一份商业企业与厂商之间的供货合同范本,以保护厂商在交易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梅新育同时提出,发展连锁和商业流通,应该注意防止商业地产过热。有些创新商业流通模式难以推行,有税制的问题,也有其它一些政策问题,例如,农村连锁商场要集中统一进货,但是盐是地方盐业公司专营的,必须在各个地区分别采购,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五大突破点提高企业竞争力
国信证券批发零售行业资深分析师谭丽认为,《意见》在五个方面有较大突破,显示出政府为提高流通企业竞争能力,在流通领域改革力度的加大。
明确国资在改制重组中退出的意愿。《意见》提出支持国有流通企业的改制重组,支持进行跨地区和行业,所有制的资产重组,并且指出国有流通企业可以通过出售所持国有产权抵偿历史债务,以及规范向企业经营者和职工出售的国有中小流通企业资产。结合资本市场目前的股权分置改革,我们更加明确了在批发零售领域,国资将会比较大力度的推进改革,加快国有流通企业的改制重组,提高国有流通企业盈利能力。
加快培育大型流通企业集团。从去年的重点扶持企业名单的提出,以及最近国开行的政策贷款都可以看出国家欲重点扶持大型流通企业集团的决心。此次《意见》还提出鼓励大型优势流通企业通过参股,收购兼并等多种方式实现规模的扩张,这些政策都有利于批发零售业优势企业的迅速扩张和全行业集中度的提升。
加快电价改革步伐,推动工商企业同网同价。由于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商业电价要高于工业电价20-30%,因此流通企业面临着一定程度的不公平竞争。《意见》指出这一点将有力于减轻流通企业的电力成本负担。
扶持连锁经营进一步快速发展。《意见》提出运用多种手法,鼓励以连锁经营为特征的现代零售业态发展,鼓励建设物流配送中心和健全流通领域公共信息服务体系,这都将进一步促进全行业从传统业态向现代零售业态的转变,满足群众消费需求。整个社会物流及信息平台的加快建设将促进和帮助企业向现代业态的转变,连锁经营将在国际的政策扶持下进一步快速发展。
打破地区壁垒,培育统一大市场。这无疑有利于优势企业的异地扩张,迅速成长,从而涌现出全国范围内的龙头零售企业。
作者:记者 袁小可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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