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酝酿长达两年之久并牵动业界每一根神经的直销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直销管理条例》与《禁止传销条例》,已于日前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
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直销管理条例(草案)》和《禁止传销条例(草案)》。
有业内人士表示,即使直销两部条例获批,也并不会立即公布,至少要到下月初才可能正式对外颁布。
商务部副部长张志刚在近日表示,直销立法不能出现“早熟、早衰”的状况,必须保证直销健康快速发展,否则发展不好就是传销,危害老百姓的生活。
据接近直销法规草案最后一版的相关人士透露,提交给国务院的审核稿中,在两大方面有所松动。首先,直销企业的“生命线”奖金制度最终可望被定在30%,而在去年厦门会议的直销法草案中,这一数字为25%。
但是,直销专家胡远江指出,尽管法规上出现的松动会有利于大部分多层次直销企业,但仅5%的佣金上升在实际操作上给多层次直销企业带来的利益并不大。“国际上多层次直销的佣金比例普遍在45%左右,和国内可能调整到30%的上限之间仍有很大差距。”
另一松动表现在直销企业获得牌照的准入门槛上。审议稿中指出,直销企业在某一省份开展业务,必须在该省份设立10家直营店,或者至少5家直营店外加10家加盟店。而之前的条例要求,直销企业至少在一个省份拥有10家直营店。
尽管如此,直销法总体上仍然相当严格。原草案中关于准入门槛中规定的直销企业申请牌照必须有注册资金8000万元及保证金2000万元依然没有改变。同时,违规企业的罚金从原来的最高20万元上升为200万元。
另外,为了防止非法传销的死灰复燃,对直销的从业人员也有极其严格的规定。在雅芳直销试点方案中涉及对从业人员的准入考核有望在条例中成为事实。
其中现役军人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其他人员、医护人员、教职人员、全日制在校学生、直销企业正式员工配偶及子女、中国政府禁止的任何形式的邪教或非法组织成员以及法律法规明令规定不得从事兼职的8类人员都不能从事直销业务。
(摘自《每日经济新闻》)
《市场报》 (2005年08月12日 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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