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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要求煤矿加强安全责任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 01:01 中华工商时报

  【据新华社北京11日电】记者11日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获悉,安监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全国7000余家停产整顿煤矿,加强整顿,认真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通知要求,各煤矿企业要认真吸取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大兴煤矿“8·7”事故教训,全面开展一次隐患排查,对本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心中有数,制定并实施整改方案。

  通知指出,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对停产整顿的煤矿要及时下达指令,明确期限,加强监管、监察。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应予停产整顿的矿井,要依法下达停产整顿指令。对停产整顿要规定最后期限,最迟不得超过今年年底,对超过期限,仍不能达到安全许可标准,坚决关闭。通知强调,对整顿无望、停而不整、违法生产的矿井依法予以关闭。(王宇刘铮)(12B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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