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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再赴“长三角”引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 07:38 黑龙江日报

  本报综合报道继5月长春市商务局去“长三角”、“珠三角”进行招商引资后,今日起,长春市商务局还将分赴“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的10个城市开展招商引资活动。

  9日,记者从长春市商务局了解到,为巩固长春市与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地区前阶段经济合作与交流成果,长春市商务局7月底决定在明确责任分工的基础上,将二次派人去“长三角”、“珠三角”地区10城市进行招商。这10个城市分别为:苏州、杭州、南京、宁
波、无锡、福州、温州、广州、深圳、东莞。

  此次招商的目标为,对长三角和珠三角重点地域的世界500强企业驻华机构(办事处)、在华投资企业、中国500强企业和中国民营500强企业进行有针对性项目洽谈和叩门招商。(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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