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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资源税上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 05:4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决定从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调高石油天然气资源税的税额。调整后的原油资源税税额标准为14元/吨至30元/吨不等,天然气资源税税额标准在7元/千立方米至15元/千立方米之间。

  记者从“财税2005-115号”通知中了解到,不同油田的资源状况和开采条件不同,油和气的资源税征收的标准也不同,但调整是普遍的。相关人士介绍说,本次调整原油税额幅
度最高的是青海油田,由原来的8元/吨调整为30元/吨;最低的是大庆油田,由24元/吨调整为30元/吨。各油田企业的稠油、高凝油税额统一由8元/吨调高为14元/吨。天然气现行税额等于或高于10元/千立方米的,税额提高2元/千立方米;现行税额低于10元/千立方米的,税额提高5元/千立方米。

  据新华社、北京娱乐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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