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原平谷国资局副局长挪用公款300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 00:05 北京现代商报

  商报讯 (记者 金冰 通讯员高志海谭劲松)原平谷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北京市谷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少华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将单位的公款挪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昨天,记者从市二中院获悉,此案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徐少华有期徒刑10年;所挪用的300万元,退还谷财公司,并没收非法所得。

  据了解,徐少华在担任平谷国资局副局长及谷财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利用职务便利
,擅自决定将谷财公司300万元公款,以与北京世纪泰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的名义,借给该公司用于经营活动,至今未还。2002年至2003年间,世纪泰安法人陈某为感谢徐少华,为徐少华购买物品,支付部分家庭装修款,共计2.8万余元。2003年11月25日,徐少华见世纪泰安还款无望,遂以谷财公司名义向平谷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后平谷法院判决该笔借款由世纪泰安偿还。后来,审计部门在对谷财公司进行审查时发现了账目问题,徐少华挪用公款的事实也随之暴露。

  J048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爱问 iAsk.com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