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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利益受损 管理者先行赔偿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 00:00 温州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9日审议《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草案,条例的最大亮点是“市场经营管理者先行赔偿制度”,即当市场内经营者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而消费者无法向场内经营者索赔时,市场经营管理者应当对消费者承担赔偿责任。

  上海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郁明说,上海尝试建立首创“市场经营管理者先行赔偿制度”,既是基于强化市场经营管理者管理责任的考虑,同时也是为了向处于相对弱势的消费
者进行倾斜保护。条例草案同时还规定,市场经营管理者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负有赔偿责任的场内经营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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