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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生物化石是一种不可再生的文物资源,政府有义务严格保护。任何漫不经心的草率举动,任何打着开发利用旗号追逐商业利益的行为,都可能对化石产生不可弥补的损害。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辽宁西部陆续出土了大量古生物化石。这些化石分布之广、数量之大、种类之多、保存之好、信息之全轰动了世界。“辽西热河生物群”已成为世界级化石宝库。
但是,辽西古生物化石在给中华民族带来喜悦的同时,也带来了忧虑。
私挖盗采屡禁不止,伪造走私愈演愈烈,“合法发掘”中的破坏令人痛心,以“化石入股”与外商合资更引来一片质疑。
前不久,“中国恐龙网”转载的一则报道,引起了不少中外科学家的注意。这条来自辽西某报的消息称:辽宁省义县决定用古生物化石资源“入股”,与德国一外商合资建设地质公园。一位中国科学家立即致电新华社记者,认为此事非同小可,值得关注。
据义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兼宜州化石馆馆长高家俊向记者证实,以古生物化石入股招商确有其事。高家俊透露,这个项目的名称为:辽西宜州古生物化石地质公园。该项目由锦州中德地质旅游有限公司投资兴建。而这家有限责任公司的组建情况则是:义县国土资源局以化石资源入股(持股49%),德国某客商投资100万欧元入股(持股51%)。公司注册资本为150万欧元,企业类型为中外合资企业。企业的经营范围为:地质旅游设施建设与经营。
高副局长说,合建的地质公园坐落在义县头台乡河夹心村北山,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万佛堂石窟遥相呼应,也是一处盛产古生物化石的地方。双方合作经营期为40年,古生物地质公园内将建立大型阶梯式地质剖面一座,古生物化石展览馆一座,以及其它园林景观设计。
据了解,这是义县第一家引进外资、中外合作的项目,所以地方领导非常重视。双方签约那一天,义县党政主要领导悉数到场,高举香槟祝贺。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的一位官员表示,此项目他们知道,也非常支持,并下发了行业管理文件。
按照《文物法》规定,珍贵的化石亦属文物保护范畴。而在中国,拿珍贵文物入股与外商合资并牟取商业利益的例子,记者还前所未闻。
中科院两位知名古生物学者质疑说,外商投资一般都要讲回报,义县交通偏僻,又非旅游热点,这位外商是不是瞄准了古生物化石而来?据这两位学者介绍,义县是非常重要的古生物化石产地。上世纪三四十年代,日本学者曾在义县金刚山一带发现了满洲龟、满洲鳄、矢部龙(小蜥蜴)等化石。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科院学者又根据农民提供的化石,研究发现了世界第一枚翼龙胚胎、世界上最完整最早的鸟胚胎、腿上有飞羽的鸟等,科研成果均发表在国际权威杂志《科学》和《自然》上,引起学术界轰动。
这两位学者指出,前些年已发生过中国珍贵鸟和恐龙化石走私到德国的丑闻。如果中方缺少对外商控股公司背景的真正了解,如果缺少对这类合资是否符合中国法律的严格论证,不仅珍贵的古生物化石可能再度流失境外(那种损失远比100万欧元大得多),而且对我国的古生物学研究也将产生极其不利的影响。
但义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高家俊声称,企业的经营活动将按照中国的法律法规进行管理。至于如何防止化石流失和走私,高副局长没有具体详谈。
辽西这样穷乡僻壤的地方,一旦农民知道过去砌墙铺炕面的石板,竟然是值钱的宝贝,那随后的疯狂可想而知。有知情者告诉记者,辽西古生物化石的核心产区,前些年几乎被农民盗挖滥采得面目全非。一位多年在辽西组织发掘的中科院学者说:“辽西现在好多地方都是一个坑接一个坑。垂直打洞十几米,再在下边横着挖。”
除了这些非法的盗挖滥采,一些获得了合法发掘权的部门单位,因为缺少专业人员和专业知识,也造成新的化石资源破坏。据记者了解,沈阳某高校组织的一个化石发掘队,去年申请并获得批准的发掘面积竟高达1800平方米(而中科院的专业发掘一般只在200平方米左右)。在朝阳县大平房镇原家洼村,他们雇用了40多名民工,大坑挖了十几米深,甚至动用了挖掘机和推土机。中科院院士、“973”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项目首席科学家戎嘉余,中科院院士、中科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研究员陈旭,到辽西考察时对此十分震惊和痛心。
许多科学家认为,古生物化石是一种不可再生的文物资源,政府有义务严格保护。任何漫不经心的草率举动,任何打着开发利用旗号追逐商业利益的行为,都可能对化石产生不可弥补的损害。
《市场报》 (2005年07月29日 第五版)
作者:魏运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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