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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的《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于6月24日审议通过,并开始施行。《条例》中明确规定:没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的不予办理结婚登记。
法规缘何屡屡“召回返修”
有关黑龙江省恢复强制婚检的争议,大有升级之势。我无意对这条规定本身评头论足
。只是,强制婚检的前前后后,法规修正———实施———出现新问题———否定或变相否定,这条轨迹里,我们看到了多少似曾相识的影子,又看到了多少法规政策被“召回”与“返修”?!交通法规“撞了白撞”的规定,像个绕口令游戏一样翻来覆去;“暂住证”取消不到两年,一些地方的公安部门又欲申请恢复;春节烟花爆竹从“禁”之日起就争议不断,终于扛不住又“放”了;一些地方公务员强制带薪休假制度,实施仅一年就叫停……
诚然,我们可以说,这反映了“政策要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完善改进”的特点;甚至还可以说,这体现了有关方面“善于吸纳意见、有错即纠”的精神。但是,对有着至高无上严肃性、权威性与稳定性的法规政策来说,时间是衡量其价值的重要标准。大量已经或是正被热议着“返修”的法规,推出之日起就纷争不断,实施不长即面临“召回”、“返修”压力,绝不能简单地用“特点”和“精神”来掩盖其弱点。
我们口口声声强调法治至上,但是,骨子里有多少人真正视法规为铁律?“规划规划,不过是墙上挂挂”,就是最典型一例。其后果是,不仅践踏了规划的权威性,反过来影响了下一次规划制定的严肃性、责任感。从许多弱不禁风的法规里,我们大抵都能看到类似原因:或是制定者漫不经心,自以为是,随意性强,导致啼笑皆非的法规一再出现;或是仓促起草,没有经过充分的调研论证,对法规实施效果无法准确预见,留下许多后遗症。
(吴焰)
《市场报》 (2005年07月29日 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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