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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铁道部正式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铁路建设经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称,凡是允许外资进入的铁路建设领域,也允许国内非公有资本进入,并适当放宽限制条件。
这意味着中国铁路即将对国内非公有资本同时开放铁路建设、运输、运输装备制造以及铁路多元经营等四大领域。
这是自2005年2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后,铁道部为之配套颁发的系列文件之一。
但是,铁道部的高姿态却并未获得徘徊在铁路建设之外持币观望已久的民资与外资的热烈响应。
迄今为止,由铁道部牵头的数次针对外资与民资准入机制的会议乃至招商活动,民企、外资都作壁上观。
一位正在与铁道部相关部门接洽咨询的投资者向记者表示,他是被此次《意见》中提到的第4条“贯彻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原则,为非公有制经济参与铁路运输经营创造平等的政策环境举措”吸引而来的。
在这位来自海外的华裔投资者看来,铁路建设投资巨大、收益缓慢的问题还不是阻碍投资者进入铁路投资市场的最大难题,对于他来说,投资建设之后的运营如何顺利进行才是最让他心中忐忑的问题。
“除非真正可以实现文件当中所承诺的那样———对各类所有制形式的铁路运输企业实行无歧视的运输政策,在运输资源配置、付费标准、财务结算、公益性运输负担以及运输安全监管等方面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与此同时,阻碍投资者参与的问题还包括“定价机制政府审批制”和“高利息贷款制”。
“这些隐性的门槛使民资外资欲进还休,吸引外资民资投资铁路基本上还是铁路部门的一厢情愿。”国家发改委投资研究所研究员张汉亚就此表示。
(摘自第一财经日报)
《市场报》 (2005年07月29日 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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