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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航班旅客伤亡可赔13.5万美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9日 04:57 深圳商报

  【新华社北京7月28日电】7月31日,《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简称《蒙特利尔公约》)将在我国生效。公约暂不适用于香港。公约主要对国际航空运输中的承运人赔偿制度作出重大修改,内容涉及赔偿金额、电子客票的保护、旅客的举证责任等问题。其中,旅客伤亡时,不论承运人是否有责任,只要损失不是索赔人一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承运人的赔偿限额增加到10万特别提款权(约13.5万美元),当旅客伤亡是由承运人责任造成时,旅客也可以要求得到超过10万特别提款权的赔偿。

  另外,对于航班延误,每名旅客赔偿限额为4150特别提款权(约5000美元),但是,承运人证明为了避免损失的发生,已经采取了一切可合理要求的措施,或者不可能采取此种措施的,承运人不为因延误引起的损失承担责任。

  在行李赔偿时,也不再按照重量计算损失,每名旅客以1000特别提款权(约1360美元)为限。公约还引入“运输凭证”的法律概念,弥补了电子客票出现后的法律空白,加强了对电子客票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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