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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记者刘杰)“千呼万唤始出来”,昨天,银监会发布了《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政策、机制、程序和方法等诸多方面为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给出了原则性的指导意见。对小企业来说,这无疑是解决“融资难、贷款难、结算难”的一大利好,也是银监会迈出了具有重大意义的一步。但专家同时指出,政策落实时很可能会出现“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现象。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银监会出台的《指导意见》共二十九条,从小企业贷款政策、程序、方法、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对银行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指导意见》要求银行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和市场化运作的原则下,推进小企业贷款的制度和产品创新,实现小企业贷款业务的商业可持续发展。此外,《指导意见》指出,各银行应按要求结合本行和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工作规程,建立和完善小企业贷款相关制度,开发灵活多样的贷款产品,积极扩大小企业贷款服务的覆盖面。
但长期研究中小企业贷款问题的民建北京市委副主委曾广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指导意见》较全面、详尽地对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将对进一步改善小企业融资服务起到积极的促进和指导作用。由于《指导意见》只是提出了原则性的要求,这样的政策导向在执行上会存在一些困难。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银行本身对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不高,由于小企业泛指各类所有制和组织形式的小型企业及个体经营户,银行在操作中成本高风险大,以赢利为目的的银行对费力不一定讨好的事并不是很积极。也就很难真正落到实处。他认为,银监会此次出台《意见》开了个好头,一定要在落实上下功夫,同时不断完善包括引进民间融资渠道等多元化解决方案。中央财经大学证券与期货研究所郭田勇副所长也表示,此次《指导意见》创新意义很大,对小企业的划分更是体现了监管层的与时俱进。政策的绿灯虽然已经打开,但今后还需要银行和小企业共同努力,探索有中国特色的解决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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