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10大类食品无QS标志不得销售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 09:16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讯根据有关规定,包括肉制品、奶制品、调味品等10大类食品,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未经检验合格并加贴“QS”不准上市销售,消费者购物时一定要看清所购食品是否有QS标志。

  近日,记者走访了哈市沃尔玛、世纪联华等大型超市。记者看到在这些超市中经营的肉制品、奶制品、调味品、茶叶、饮料、罐头、方便食品、速冻食品、冷冻饮品、膨化食品
等十类食品均具有QS标志。为了进一步提高市民食品安全意识,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哈市沃尔玛超市,目前还推出了食品安全周活动。在超市中,由专业人员对超市中采购的商品从第三方的角度对食品进行微生物及理化指标等各项抽检,对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坚决不允许进入超市销售。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些食品加工生产的小企业不能通过“QS”认证,是因为这些小企业不符合准入标准。(生活报)

  作者:郭美良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