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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网络投票将从2005年8月1日上午证券交易所9:30开市时开始,8月5日下午15:00收市时结束。董事会再次就有关网络投票注意事项提醒各位股东。
一、会议审议议案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审议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需要进行分类表决,必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交易系统投票流程
1、投票表决程序比照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委托程序,沪市投资者的投票代码为“738900”,通过市值配售持有公司股票的深市投资者的投票代码为“363900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2、表决时,在“申报价格”项下填写“1元”,表示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3、表决时,在“申报股数”项目下填写表决意见:“1股”表示同意,“2股”表示反对,“3股”表示弃权;
4、全部投票形式及对应结果如下表:
沪市投资者:
深市投资者:
5、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投票表决时间为2005年8月1日至8月5日间每日9:30-11:30、13:00-15:00。
三、投票举例
(一)沪市投资者
1、股权登记日持有“长江电力”股票的沪市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2、股权登记日持有“长江电力”股票的沪市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其申报如下:
3、股权登记日持有“长江电力”股票的沪市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弃权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其申报如下:
(二)深市投资者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值配售持有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若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值配售持有公司股票的投资者,若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其申报如下: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值配售持有公司股票的投资者,若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弃权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其申报如下:
四、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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