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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研发技术收入免征营业税政策(黑龙江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 16:08 商务部网站

  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以上《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第2款(财税字[1999]第273号)

  (信息来源:哈尔滨市平房区商务之窗地方商务之窗)

  (信息来源:黑龙江商务之窗地方商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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