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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退税政策 (黑龙江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 16:08 商务部网站

  对列入科技部、外经贸部《中国高新技术商品出口目录》的产品,凡出口退税率未达到征税率的,经国家税务总局核准,产品出口后,可按征税率及现行出口退税管理规定办理退税。

  以上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第5款第3项(财税字[1999]第273号)

  (信息来源:哈尔滨市平房区商务之窗地方商务之窗)

  (信息来源:黑龙江商务之窗地方商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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