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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
本报讯 (记者胡晶)由于听信了商家的口头宣传,长春市民陈女士花1590元钱购买了一台据说与教材同步进行的学习机,并称可以根据教材进行系统升级。然而陈女士使用之后才发现,升级之后的内容与教科书“大相径庭”。但由于是商家的口头承诺,陈女士只能“干吃亏”。昨日,记者从长春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最近有关学习机的投诉开始升温,仅昨
天就接到两起,投诉的焦点主要集中在虚假宣传方面。对此,长春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学习机时,不要听信商家的口头宣传,要以说明书为准,以书面承诺为主。
据长春市消费者协会仲裁员钟萍讲,现代高科技成果的应用,为语言教育手段的创新和学习效率的提高带来了飞跃。也为各种学习产品创造了“生命力”。然而,由于学习机市场处在成长期,消费者对学习机产品了解得不够,因此市场上存在厂商夸大产品作用的虚假宣传、不具备互动功能的伪学习机和厂商对课件的不负责等问题。因此钟萍提醒消费者,家长在为孩子们购买学习机等用品时,应以产品的说明书为准,而不能盲目听信商家的广告宣传,尤其是口头宣传。针对商家承诺的特殊功能,一定要求商家出具书面证明,以保证日后遇到问题时,有据可依。(新闻编辑:)(来源: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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