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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庆 中国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有关规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 11:21 商务部网站

  中国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有关规定指出,接收理工类毕业生的比例达到70%以上,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的毕业生,均不得接收。

  同时,中国军队还规定,严格控制接收女生的数量,全军接收女生数量实行各大单位分类计划,各军区不超过本单位接收总数的5%,各军兵种不超过8%,各总部和其他大单位不超过10%。

  (信息来源:萨尔图区地方商务之窗)

  (信息来源:黑龙江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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