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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5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45元
每股派送红股0.1股;每10股派送红股1股
股权登记日:2005年7月21 日
除权除息日:2005年7月22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7月27日
新增可流通股上市日:2005年7月25日
一、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5年6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红派息、送股方案
1、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2004年度实现税后净利润71,927,086.59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10%)7,192,708.66元,提取法定公益金(5%)3,596,354.33元,当年可分配利润61,138,023.6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7,047,469.24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5,185,492.84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4年末公司总股本433,983,5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送1股并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分配红利21,699,171.50元,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43,398,355元.本次分配后结余未分配利润20,087,960.34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发放年度:2004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5年7月2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05元。每股税后红利金额0.045元。
5、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45元;对于国家股、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5元。
6、以公司目前总股本433983550股为基数,每股派送红股0.1股;每10股派送红股1股。
三、分红派息、送股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5年7月21日
2、除权除息日:2005年7月22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7月27日
4、新增可流通股上市日:2005年7月25日
四、分红派息、送股实施办法
1、持有非流通股的法人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社会公众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国家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派发。
4、送股实施办法: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通过计算机网络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按分配比例送股,新增股份于股权登记日的后一天到达投资者帐户。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项 目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股份比例(%)
发起人国家股 276,238,050 27,623,805 303,861,855 63.652
发起人国有法人股 45,856,250 4,585,625 50,441,875 10.566
发起人境内法人股
发起人境外法人股
发起人自然人股
非发起人国家股
非发起人国有法人股
非发起人境内法人股 23,845,250 2,384,525 26,229,775 5.495
非发起人境外法人股
职工股
非流通股份小计 345,939,550 34,593,955 380,533,505 79.713
普通股 (A股) 88,044,000 8,804,400 96,848,400 20.287
特种股(B股)
流通股份小计 88,044,000 8,804,400 96,848,400 20.287
股份合计433,983,550 43,398,355 477,381,905 100
六、实施送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的2004年度每股收益为0.15元。
七、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58308595
联系传真:63300065
联系地址:中山南路28号(久事大厦)31楼
邮政编码:200010
八、备查文件
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7月15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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