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综合新华社北京7月15日电
商务部条法司司长尚明在15日举行的“中美商事调解大会”上表示,随着中美经贸交往的不断发展,中美商业领域的纠纷也有不断增加的趋势,且呈多样化特点。与会的众多专家也指出,在当前中美经贸纠纷不断的情况下,被称为“东方经验”的商事调解方式,已经成为解决中美经贸争端的重要手段。
尚明说,两国间的商品贸易既有互补性又有竞争性,无论从国际贸易理论还是从中美两国贸易的商品构成现状来看,中美贸易的互补性都大于竞争性。有交往就有纠纷,本身并不奇怪,关键是要以发展的观点和适当的方法去解决纠纷。
他说,在反倾销方面,除了企业的正常申请和应诉以外,美国政府调整其认为中国是非市场经济的歧视性反倾销政策也是解决纠纷的关键。
尚明说,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中美商事纠纷中的突出问题。近年来,中美在商事交往中频频出现了一些知识产权纠纷,如DVD专利纠纷,商品的商标侵权纠纷,电影的版权纠纷,企业驰名商标的抢注等。这些纠纷有的已经解决,有的正在解决。尚明说,具有旺盛生命力的调解制度是一种简便、快捷、相对平和的纠纷解决方式。
在当天举行的“中美商事调解大会”上,200余名中美企业界代表和法律界专家、学者就商事调解这种争端解决方式进行了深入探讨。
商事调解,作为与诉讼、仲裁相并列的一种纠纷解决机制,是指在中立第三方的主持和协助下,当事人通过平等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从而友好解决纠纷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据中国贸促会介绍,中国是调解的故乡,调解被称为“东方经验”。
这次“中美商事调解大会”是由中国贸促会和美国国际争议预防与解决协会共同举办的。2004年,这两大组织合作成立了中美商事调解中心,为解决中美两国贸易争端提供了一个新的平台,在减少贸易摩擦、友好解决贸易纠纷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在这次会议上,中国贸促会会长万季飞说,美国是中国最重要的贸易伙伴之一,美国在华直接投资亦发展势头良好。伴随着贸易往来的增多,中美两国之间的贸易争端也日益增多,这些争端如若得不到有效的解决,必将阻碍中美贸易伙伴的巩固和发展。
美国国际争议预防与解决协会主席托马斯·斯蒂潘诺维奇说,商事调解这种起源于中国的古老争端解决方式,已经有2000多年的历史了。但这对欧美来说,还只是近些年才出现的现象。他说,调解有利于争端当事方从对方的角度出发去看问题,大大降低了争端解决的成本。可以预见,这种方式将有非常广阔的发展空间。
|